

關于開展202101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網絡教育部師繼網支[2021]2號
各校外學習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表彰先進、樹立典型,營造學榜樣、爭先進的良好學習氛圍,我院網絡教育繼續開展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
一、評選范圍及評選比例
1、評選范圍:就讀于北京師范大學網絡教育的2021年1月應屆畢業生。
2、評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各學習中心2021年1月應屆畢業生總數的3%,評選名額由網絡教育部依據各學習中心實際畢業人數核定優秀畢業生數指標。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工作單位表現優秀,在讀期間未受過處分;
2.學習態度端正,刻苦勤奮,熱愛所學專業,加權平均成績75分(含)以上,重修課程不超過1門,畢業論文一次性通過;
3.思想進步,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活動,在校期間表現突出,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積極參加我院和學習中心組織的各項活動,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優先考慮;
5.在其它方面表現突出,為學院帶來較大榮譽者,可破格評選優秀畢業生。
備注:各學習中心在以上評選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學習中心優秀畢業生評選細則》。
三、評選程序及要求
1.各學習中心根據評選條件和評選細則,在綜合測評和民主評議的基礎上,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規定的人數內確定初選人員并填寫優秀畢業生申請表。
2. 請各學習中心在2021年3月10日17:00前完成優秀畢業生推薦,推薦采用平臺操作模式,請登錄平臺進入“在線學習”欄目左側導航的“優秀畢業生評選”欄目進行(具體操作詳見附件2);
3.將優秀畢業生申請表(須加蓋公章)郵寄至李翠波老師處。郵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滿井路北京師范大學新校區西區北門教學綜合樓三層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聯系電話:010-58807185。
四、評選結果公布
202101批次優秀畢業生的評選結果于3月底在我院網絡教育網站以及微信平臺公布。
五、獎勵方式
授予優秀畢業生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北京師范大學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
網絡教育部
2021年1月11日